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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全球要闻 国内要闻 来源:新华网 日期: 2003-11-04
全球进行垃圾邮件大扫除:德、法、美、日本
德国:对垃圾邮件全球立法呼之欲出
  
  新华网柏林11月2日电(记者潘治)严谨的德国人常常半自嘲半认真地说,在碰到不知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那就去查法律吧!”不过法律并非万能。比如在一再收到那些恼人的垃圾邮件时,根据德国目前的法律,如果垃圾邮件包含与现有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内容,可以对发送者提出起诉,但多数垃圾邮件制造者尚“逍遥”于法律之外。
  
  因特网连起了整个世界,垃圾邮件也登上了这条“高速公路”,无休止地向全球各地网民的电子邮箱里“倾倒”。根据德国一份电脑杂志8月初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均表示时常受到垃圾邮件的“骚扰”,调查对象平均每周需要清除31封垃圾邮件。
  
  如何对付垃圾邮件?专家们认为,虽然要想做到完全清除之固然困难,但还是有一些简单的方法值得尝试。比如,使用两个以上的邮箱,根据自己需求将不同电子邮箱告诉不同联系人,尽量减少把对自己最重要的电子邮箱告诉那些不是很重要的联系对象;尽可能多地利用电子邮箱提供者所提供的邮件过滤、保护等功能;不要回复垃圾邮件,以免被垃圾邮件发送者“粘”上。
  
  专家介绍说,有许多网民常常无奈地惊讶于自己的电子邮箱莫名其妙地被他人所知。这是因为许多垃圾邮件发送者使用特殊软件在网络上检索获得的。鉴于此,网民们可以与公布有自己电子邮箱的服务器的管理人员联系,要求他们对类似的检索功能加以阻止。此外,支付一定的费用以使用一些专门的软件来识别屏蔽垃圾邮件,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不过垃圾邮件常常变换面目,单从技术上对每一封邮件一一甄别很难做到,况且这又涉及到一些邮件用户不希望被侵犯的隐私权问题。因此,从垃圾邮件的来源处“斩草除根”就成为众多网民一致的心声。
  
  法律无疑是最好的武器。一些网民提出,就垃圾邮件问题立法,然后通过法律渠道根据垃圾邮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发送者联系发出警告,或许可以阻止发送者的行为。此间法律专家就此指出,这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一旦真正进入司法程序则在操作上有许多难度。根据一个名为“CAPITAL”的德国网站提供的数据,德国网民收到的垃圾邮件中有大约60%来自北美。而如果真要对这些邮件的发送者提起诉讼,则涉及到跨国问题。类似的案件往往费时耗力且最终可能不了了之,很难有个理想的审判结果。
  
  许多德国网民与专家们一致呼吁,垃圾邮件已成了全球网民都可能面对的一个问题,因此解决方案也应当是全球化的。就此问题在全球范围内达成相关的法律文件,以能够绕开其它一些法律条文的烦琐规定,对全球范围内的垃圾邮件发送者加以罚款甚至判刑的惩罚,以此向垃圾邮件亮出法律的“红牌”!

法国:垃圾邮件泛滥 除了立法治理别无选择
  
  新华网巴黎11月2日电(记者杨骏)在法国,往往刚注册一个电子邮箱不久,就发现许多推销商或网上赌场等的广告电子邮件“不请自来”。2001年法国这类垃圾邮件占电子邮件总量的7%,今年则超过了51%,垃圾邮件的高速增长达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法国国内要求治理垃圾邮件的呼声不断。
  
  据法国《费加罗杂志》报道,在法国乃至欧洲,发送一封电子邮件的价格仅需约0.0005欧元(1欧元约合1.16美元),与利用传统媒体的庞大广告费相比,用电子邮件做广告的费用微不足道。为此,一些专门收集邮件地址的公司应运而生,它们使用搜索软件在网上收集电子邮件地址,出售给广告商。许多广告商从不经过用户同意就向他们发送邮件,这种做法成了垃圾邮件扩散的主要原因。
  
  法国和欧洲为这些每封0.0005欧元的垃圾邮件付出了不小代价。据欧盟的统计,法国网民每年因接收垃圾邮件而支付的网费高达数亿欧元,整个欧洲则达上百亿欧元。法国丘比特调查公司今年发布的调查报告说,如果不加遏制,到2007年欧洲的垃圾邮件将比现在增加4.5倍,届时垃圾邮件将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治理垃圾邮件已成为从政府到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许多法国人将此归罪于外国。根据法国和比利时的一项调查,这两个法语国家的垃圾邮件有85%是来自国外的英语邮件,其中三分之一来自美国。法国舆论界因此几乎将美国看成了垃圾邮件的源头。“都是美国惹的祸”,这是法国媒体在评论垃圾邮件问题时经常的提法。
  
  怨天尤人不如及早行动,对此法国的权力机构是清醒的。今年年初,法国国民议会表决通过一项议案,禁止向个人发送商业广告性质的电子邮件,除非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鉴于许多垃圾邮件是“境外来客”,10月31日欧盟正式实施了与法国类似的法案,在欧洲范围内全面禁止跨国滥发电子邮件的行为。
  
  为减少垃圾邮件带来的损失,一些欧洲公司也行动起来开发新软件。例如安装某种软件后,用户在接收带有广告性质的邮件时可得到一定的报酬,而这笔钱将通过电脑从广告邮件发送者那里直接划拨。法国有关部门对这一技术颇感兴趣,许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法国媒体还向用户提出了对付垃圾邮件的种种建议,例如不要将自己的邮件地址轻易告诉他人;个人的邮件地址应限于工作或私人关系范围内使用,网上购物或上网聊天时可申请一个新地址;上网聊天或使用网络语音服务时最好用假名;不要回复任何垃圾邮件;不要打开任何垃圾邮件的附件,因为它极可能带有病毒;使用某些网站推荐的过滤软件等。

美加强反垃圾邮件立法 发邮件需经用户同意
  
  新华网华盛顿11月2日电(记者毛磊)10月24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家发送垃圾邮件的公司被处以200万美元的罚款。这是加州自9月下旬就垃圾邮件问题立法以来作出的首例判决。当地检察官普遍认为,这表明美国司法部门将对垃圾邮件重拳出击。
  
  加州9月下旬通过一项新法律规定,禁止未经因特网用户请求向其信箱发送任何电子邮件,同时允许网民个人向垃圾邮件制造者提起诉讼,这是迄今美国针对垃圾邮件最严厉的立法。根据该法,发送一条垃圾邮件可能被罚款1000美元,采用垃圾邮件方式所做的每次广告宣传也可能被罚款100万美元。作为美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州和许多网络公司总部所在地,加州在法律上对垃圾邮件坚决说“不”,在美国国内引起不小关注。
  
  美国信息技术及信息产业领先全球,但也是垃圾邮件最大的集散地。据测算,仅2002年,垃圾邮件给美国企业造成的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信带宽占用等损失就高达90亿美元。随着垃圾邮件日益泛滥成灾,网民们怨声载道,业界人士也意识到过滤等技术并非百分之百的灵丹妙药,于是开始对“法治”寄予越来越大的希望。美国波内蒙研究所今年7月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9%的美国消费者都希望能够从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垃圾邮件的传播。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美国在反垃圾邮件立法上取得了一定进展。1997年7月,内华达州在美国各州中率先就垃圾邮件问题立法。截至目前,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在内,美国已有36个州通过了反垃圾邮件法令。综合来看,这些法令基本都将重点放在广告性质的垃圾邮件上。大多数法令都要求商业邮件标题要有明确的区分标记,比如说标题中加英文字母“ADV”字样以代表广告,或者用英文单词“ADULT”让用户知道邮件包含成人内容。这些法令还规定广告性垃圾邮件发送者要提供姓名、住址等真实信息,并特别强调邮件必须附带有效的回复地址。另外,绝大多数法令禁止未经允许使用第三者的域名,以及发送虚假的路径信息。
  
  目前,美国国会正在就多个版本的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进行酝酿和讨论。分析人士认为,垃圾邮件如今在美国电子邮件总流量中所占比例已近50%,包括议员在内的每个因特网用户几乎都有被垃圾邮件骚扰的经历。美国出台反垃圾邮件联邦法令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但立法管理的力度究竟能有多大,现在还不好说。
  
  美国绝大多数州的反垃圾邮件法都基于所谓“决定不参加”原则,允许在网民们未提出拒收的情况下向其发送邮件,但一旦用户决定拒收,垃圾邮件制造者必须停止发送,否则就是违法,将受到惩处。根据这一原则,邮件发送者需提供让用户申请拒收的办法,比如说免费电话号码等。与此不同的是,加州新通过的法令采取的是所谓“决定参加”思路,也就是说,必须首先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其发送垃圾邮件。这是该法比其他州的法令严格的主要体现。

外国垃圾邮件治理:日本依法治理垃圾邮件
  
  新华网东京11月3日电(记者何德功)随着网络的普及,电子邮件成为传递信息的一种常用方式。与此同时,不经接收方同意就发送带有某种诱惑目的的垃圾邮件也成了严重社会问题。到2002年底,日本网民接近7000万人,是1998年的4倍,垃圾邮件问题牵涉大多数国民的利益。
  
  对通信机构来说,大量的垃圾邮件使它们必须大幅度提高计算机性能以维持邮件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为此所花的成本要么自己消化,要么转嫁到用户身上。对用户来说,垃圾邮件处理起来耽误大量时间,不仅浪费上网费,还影响与客户的正常业务联系,造成间接经济损失。手机能够储存的邮件数量有限,超过限度后,旧邮件就会自动消失,大量垃圾邮件会使有用的电子邮件很快化为乌有。此外,手机在日本中小学生中已呈普及趋势,一些通过手机发送的色情邮件严重影响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为了治理垃圾邮件、创造利用电子邮件的良好环境,日本于2002年4月17日公布了《特定电子邮件法》。特定电子邮件是指为了自己或他人营利的目的、没有事先征得接收方同意就发送的电子邮件。法律规定,特定电子邮件必须在标题上标明用意,发送邮件者要注名姓名、住址和发送地址;如果邮件遭到用户拒绝,禁止再次发送;违背上述规定将被视为防碍电子邮件通信,有关部门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用户对特定电子邮件有意见时,有关机构必须认真对待;为了防止特定电子邮件妨碍通信,进行电子邮件服务的通信机构有义务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拒绝为利用虚假网址向众多用户发送的邮件提供服务。2002年7月,日本又实施了《反垃圾邮件法》,规定商业广告邮件必须在题目中标明“未经允许的广告”字样,以便不愿接受广告信息的用户可以立即删除,违反上述法律的邮件发送者将受到严厉惩处。
  
  2003年10月1日,日本警视厅根据上述法律在山口县下关市逮捕了一名乱发电子邮件的韩国人。今年3月4日到11日,这名韩国人利用在网络公司工作之便,匿名发送了300万封广告宣传邮件。这些邮件不仅给用户造成了干扰,而且由于发信地址不详,其中20万封被退回邮件服务器,公司为删除这些退回的邮件用了两天时间。
  
  为了对付垃圾邮件,日本总务省还成立了“垃圾邮件对应方法研究会”,并在全国开展“扑灭”垃圾邮件运动,通信部门经常还在自己的主页上公布防止垃圾邮件的技术。10月6日,以庆应大学的国领二郎为首的日本信息技术专家与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成立了“日本在线交流协会”,探讨防止电子邮件虚假信息和污秽内容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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